关于对婚姻登记手续进行调整的通知
2014-12-05 16:33
为严格执行中国《婚姻法》结(离)婚登记有关规定,规范我驻外使领馆婚姻登记工作程序,根据国内统一要求,我馆将自2015年1月1日起,对结(离)婚登记手续进行以下调整:
1、对符合条件的结(离)婚登记,一律按特急办理,当日发证。我馆领事部对外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30至13:00。为保证当日顺利取证,请办理登记人员务必于12:00之前来领事部窗口递交材料。
2、取消收取结(离)婚登记特急、加急费。每对结(离)婚登记一律仅收取40欧元规费。
3、由于条件所限,我馆在外地办公时无法现场制证,故今后我馆赴外地办公时将不再受理结(离)婚登记,敬请谅解。
驻西班牙使馆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