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截止2015年共有4914名优秀自费留学人员获奖,受到国内外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赞誉。
为做好西班牙馆区2016年自费生奖学金报名及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和奖励规模
在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32个国家、43个馆区实施,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
二、奖励方式
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
三、报名条件
申报人须为正在西班牙馆区内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的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不受理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不受理2016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四、报名及材料寄达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北京时间5月20日至7月10日(马德里时间5月19日至7月9日);
网上申报材料打印版寄达截止时间:7月18日(马德里时间7月17日)。
五、实施办法
1. 奖学金评审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2.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3. 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拟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六、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请申请人向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教育组提交两份书面材料。
七、申请材料及填报要求
详见附件
八、申请材料邮寄
本次申请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请申请人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请务必于7月18日(马德里时间7月17日)前寄达我组,逾期寄达可能会导致无法参加评审。
邮寄地址:
Oficina de Asuntos Educativos de la Embajada de la R. P. China,Calle Arturo Soria, 108D, 28027, Madrid (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自费生奖学金”)。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913883988
邮箱:embajadachinaeducacion1@gmail.com
驻西班牙使馆教育组

